大乘是否是佛說[*],或有爭議,但我想大乘是否是佛法,應是可擴大認定的。初步的想法是:一、非「佛說」不代表就不是「佛法」:佛陀有限的生命,勢必無法說盡世間一切現象理則,而必須仰賴後人掌握其根本原則,因時因地開展之;二、「佛法」並不一定由「佛說」:若佛教徒認定佛陀所說的「法」,是一種「實相真理」,那這個「實相真理」,無論是不是佛說、佛有沒有說,它都是「法性法住法界常住」、「法爾如是」的存在著,並不是佛陀說了才有法,也不是只有佛陀說的才是法。
-----
「大乘非佛說」的論諍,最早可追溯至西元一世紀,是傳統部派對大乘經教提出的質疑。此派論者認為,大乘法是佛滅後由後人摻雜各種成分、懸想推論而成,並非佛陀親講的內容。
(二)
佛教徒基於對佛陀的崇敬,會希望所有的佛法都是佛說,並不難理解;但若反過來,只用佛說的來衡量佛法,其實是把佛法做小了、局限了。如前述,佛陀在世四十九年,而佛教源遠流長了二千五百年,當時的佛陀如何能說盡未來時空種種的一切事、一切的因緣變化;若說得盡,佛教的緣起法、無常法,也就不足以成立、不足以顯得珍貴。所以判定佛法,才會以「三法印」為原則,只要符合「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」,即無常、無我、無生這三項標準的教說,便屬於佛教正法。三法印的佛法,雖不一定都是佛親說親傳,但也會比「必稱佛說」的佛法,寬闊許多。
(三)
當然,分辨何為佛說,對研究佛法一定是有助益的,因為這便是佛教的根本、佛教的起源。只是分辨佛說,不代表只能是佛說(以古「鑑」今,而非以古「限」今),甚至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開創「佛說」與「佛未說」的連結;像佛教倫理學,便是將佛法的義理內涵,放在許多當代的議題情境中(如:安樂死、器官移植、代理孕母、死刑爭議等等)去探討佛教可能的回應。這樣的佛法才有延展性,也才能與時俱進、可長可久,而不會只局限、停留在佛陀當年的時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