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10.18(一)
「靈魂」等不等於佛教的「識」?兩者或可相比擬,但若要更精確掌握佛教識的概念,應認識到一般所說的「靈魂」,偏向是一種「主體」,本身有一定的完整性、自存性和主宰性;而佛教的「識」,卻是無法獨立的,只是緣起觀下的一個「零件」、一個「組成」、一個「部分」,它必須仰賴其他元素、一環扣著一環,才有作用。進言之,佛教的「識」,並非是一「存在的東西」,而只是一「相依的元素」、「過渡的進程」;指出它,是為了更細緻地闡明緣起系統的運作方式,才特別標示出它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。
相關文章:「識」≠ 靈魂主體
2021.10.19(二)
(一)中道
儒家的中道,是「中立」,不偏向一端;
佛教的中道,是「不立」,捨離於兩邊;
道家的中道,是「中和」,相沖以為道。
(二)
儒家講「自省」,佛教講「自覺」,道家講「自然」。
(三)對展而談、並重並行
儒家:「教學相長」、「才德兼備」、「學思並用」、「知行合一」、「內聖外王」。
佛教:「解行相應」、「止觀雙運」、「福慧雙修」、「事理平衡」、「自他兼利」。
2021.10.20(三)
討論東方宗教或哲學時,有時稱「教」、有時稱「學」、有時稱「家」,三者各有側重。稱「教」時,偏「信仰層面」,例如:我是佛教徒、佛教是我的信仰,此時心理、情感寄託的意義多些;稱「學」時,偏「學術層面」,例如:我研究佛學、我主修佛學,此時知識、學問探究的性質多些;稱「家」時,偏「脈絡層面」,例如:儒家、道家、諸子百家,此時則分判系譜、流派的用意多些。
2021.10.21(四)
東西方哲學有著很不一樣的思維方式與個性。西方哲學是從「思」開展出來的,精神態度是實證的、懷疑的,方法重於思辨與分析,整體組成的是一個理性邏輯的系統;東方哲學卻是從「道」出發的,追求的是和諧、統一,方法重於疏通與融貫,講究的是感受意境的層次。
2021.10.22(五)
「一神教」、「多神教」、「泛神教」,是相對常見的一種宗教分類方式,即以信仰主體的性質與數量來區分。一神,指唯一、絕對、至高、至上;相對於此,即多神與泛神。用最簡單的話說,一神教是「只有一個神」,多神教是「不只一個神」,泛神教則是「一切都是神」。一神教如:亞伯拉罕諸教,即猶太教、基督宗教或伊斯蘭;多神教與泛神教,如耆那教、印度教、佛教、道教、神道、民間信仰等等。(多神與泛神常是一起出現的概念)
2021.10.23(六)
佛教的「無我」,所要否定的是「自性」。「自性」在維基百科中的解釋為:「所有事物(法)自身擁有、自體形成、自身決定存在形態的性質」,即佛陀不認為事物具備此特質,故說「無我」、「無自性」。自身擁有、自體形成、自身決定,或可理解為「絕對的定義」,即世間所有事物,都是相對而說、相對而有,而無法用單一的特性、形態或樣貌,就定義出一個東西。例如:我們無法限定「什麼就是椅子」或「椅子就是什麼」,有腳的、沒腳的、有靠背的、沒靠背的、有人坐的、沒人坐的,都是椅子;或當我坐在床上、石頭上、桌子上時,床、石頭、桌子,也通通是椅子。因此,「椅子」是無法自性成立的,它雖有「專名」,卻沒有絕對的樣貌、特性或定義,只是我們為方便溝通,所權宜安立的一種「假名」。
2021.10.24(日)
語言文字很重要,它是我們與人、與外界溝通最重要的工具,也是人跟動物在文明、文化層次上,最重要的區別。但語言文字也有缺點,它的限定、指涉與具象,正是它的缺點;一旦透過它,我們的概念往往就被定型凝固、被鎖在文字的模子與語言的框架裡。因此,在講究意境層次的東方哲學裡,愈叫人要離開它、超越它,如禪宗的「言語道斷,心行處滅」、「絕言絕慮」、「開口便錯」,老子的「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