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因緣」:最直接、最直覺的原因(主因);
「等無間緣」:前後相續發生,但幾乎是同起的、無間斷(使延續的因)。[*]
「所緣緣」:作用的周遭環境與條件(環境);
「增上緣」:助力、助緣,類似蝴蝶效應中的說法(較遠的因);
舉例可見:
舉例可見:
玻璃杯掉到地上打破了。(原出處:四緣說與四因說)
1)因緣(主因):因為有人杯子沒拿好,從手中滑出(並可細分為人為失誤為「外因」,玻璃本身易破是「內因」)。
2)等無間緣(使延續的緣):杯子往下掉時,沒有任何阻礙物或屏障,也沒有人即時去接住它(只要中斷,就無法延續,故可視為使情境狀態維持、沒有產生任何改變的因緣)。
3)所緣緣(環境):掉落在硬的地板(如在軟墊上,杯子掉落亦不見得破)。
4)增上緣(較遠的因):重力。
[*]等無間緣另一說法,意指識的作用或事情的發生不斷地進行,直至它消失後,作用才終止,讓下一瞬間將要表現的識作用或事情可以生起,等無間緣於此便為事物的發生提供了一度間隙。吳汝鈞著,〈觀因緣品 第一〉,《龍樹中論的哲學解讀》,臺灣商務印書館,2018,頁3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