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.1.17(一)
一般對荀子的印象多停留在性惡說,但其實縱括荀子思想,是可見儒、釋、道、法各家學說的影子在其中。他雖沒有儒家那般厚重悲壯、慷慨激昂,卻也強調人的道德、責任和意志;他亦不如道家這般飄逸脫俗、自外於人世,卻也認為人在天地之中,體現的、順應的自是天行的常規,而這兩方面(道德觀與自然律)的折衷,便有些類似佛教的立場。
2022.1.18(二)
事實上,不論是在探討人或是探討天,荀子都深受自然主義的影響;而他的性惡說,也是順著這個脈絡導引而來。其談論人性時,是以「性者天之就也,情者性之質也,欲者情之應也」,帶出性、情、欲為同體之異名[*]。荀子把性、情、欲,放在自然的觀點,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本性,因此並不否定欲望,也不主張去欲、無欲,而是要在滿足與節制之中,得到物、欲「相持而長」的平衡關係。
事實上,不論是在探討人或是探討天,荀子都深受自然主義的影響;而他的性惡說,也是順著這個脈絡導引而來。其談論人性時,是以「性者天之就也,情者性之質也,欲者情之應也」,帶出性、情、欲為同體之異名[*]。荀子把性、情、欲,放在自然的觀點,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本性,因此並不否定欲望,也不主張去欲、無欲,而是要在滿足與節制之中,得到物、欲「相持而長」的平衡關係。
[*]王先謙對此有以下詮釋:「性者,成於天之自然;情者,性之質體;欲又情之所應,所以人必不免於有欲也。」見王先謙,《荀子集解》(臺北:華正書局,1993年),頁285。
2022.1.19(三)
而物、欲「相持而長」平衡關係的節度,便是荀子的根本思想——禮義之治,即「兩者相持而長,是禮之所起也」。這也是荀子在性、情、欲的觀點上,拉開了人與動物最大的差別,「禽獸有知而無義,人有氣、有生、有知,亦且有義,故最為天下貴也」,人的可貴,即在於有氣、有生之外,同時有著有知、有義的道德規範,其訴求不在使人成為一個「無欲無求的聖人」,而是一個「有氣有生、有知有義的自然人」。因此荀子是在儒家成聖成賢、偏重理性的道德感中,同時注入對人性的理解與包容,肯認了人的自然面向與感性經驗。
2022.1.20(四)
上述是就人的本質來看,而就天的本質來看。《荀子.天論》:「天行有常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。」意指大自然運行有其一定的規律,不受人世興亂的影響,它不因堯而存在,也不因桀而消亡。這也是他與孔子思想最大的差異之處,孔子相信天的存在,而且是有意志的天,「獲罪於天,無所禱也」,天有辨析善惡的性格,人的作為若違背了天理,便會受到天的處罰,祈禱也無用。這樣的天人關係,可上溯至商周時期,類似西方上帝的概念。天既是自然萬物的主宰,也是人世秩序的主持者。「知天命」,可說是儒家思想的特點,人一生的道業,都是為了完成這個使命。
2022.1.21(五)
然而,荀子的「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」,卻否定了天主宰的能力,它沒有了神祕的人格,也沒有賞罰意志,只是一個客觀的存在;不僅如此,人還可以制天而用之——「從天而頌之,孰與制天命而用之」、「故錯人而思天,則失萬物之情」[*],這兩句即體現了荀子的天人觀,與其推崇、讚美上天,不如去了解自然變化的規律而善用之。
[*]出自《荀子.正名篇》,原文:「從天而頌之,孰與制天命而用之!望時而待之,孰與應時而使之!因物而多之,孰與騁能而化之!思物而物之,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!願於物之所以生,孰與有物之所以成!故錯人而思天,則失萬物之情。」
2022.1.22(六)
從上述兩者,即人與天的本質,便不難想見荀子為何重視禮義之治,即外在制度的規範。因人以欲為性,也因天僅只是常數的存在,不再是道德判斷的來源,所以人需要制禮義以分之、需要依賴外在條件的制約。之後韓非即是吸納了荀子的觀點,結合法、術、勢,而成為法家思想集大成者。
2022.1.23(日)
《荀子》〈宥坐篇〉中:「遇不遇者,時也;死生者,命也。」而〈禮論篇〉中:「生,人之始也;死,人之終也,終始俱善,人道畢矣。」由這兩則可見,荀子一方面講生有時、死有時;另一方面也講終始俱善、人道方盡。這裡的「俱善」,除了指事死如事生、喪禮的合於規範,同時也指義禮在生命過程的貫徹,不為苟生而背義,終始俱善,才算得上是「人道畢矣」。
因此,要談荀子的思想,起碼必須包括三方面的理解,即:人性的本能、自然的規律與禮義的教化,意即只要是人便一定會走向死亡,這是「自然的規律」;而人也一定是求生怕死的,這是「人性的本能」,但倘若只有自然的規律和人性的本能,充其量只是一種「生命的過程」,唯有加上「禮義的教化」,才算是活出了生命的意義和價值。或說,荀子的思想,一方面搓揉了「人性立場」——性惡說的思想根源,一方面也融合了儒家的「人文立場」——道德修養的精神境界,以及道家的「自然立場」——順應天地的聚散規律,是對這三個立場觀點的開放與同時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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