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西方情、理、法看重程度不一,三者關係或可如此比喻:情理法是三個袋子,東方的思維,「情」是最大的袋子,是以「情」這個大袋子,裝進「理」和「法」,意即無論理、法,都在情之中,是以情來說理、以情來說法,情、理、法可以一以貫之,差別只是輕重、強弱的不同;而西方的思維,則偏向「情」、「理」、「法」是分開的三個袋子,三者屬性不同,是平行的、分立的,當三者放在一起思考時,考量的是彼此可能互斥、相對的張力較多。
東西方情、理、法看重程度不一,三者關係或可如此比喻:情理法是三個袋子,東方的思維,「情」是最大的袋子,是以「情」這個大袋子,裝進「理」和「法」,意即無論理、法,都在情之中,是以情來說理、以情來說法,情、理、法可以一以貫之,差別只是輕重、強弱的不同;而西方的思維,則偏向「情」、「理」、「法」是分開的三個袋子,三者屬性不同,是平行的、分立的,當三者放在一起思考時,考量的是彼此可能互斥、相對的張力較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