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每日小記(27)


2021.12.13(一)
這些年,久未讀散文,何況買散文。先前不知范俊奇是誰,對演藝圈也沒有太多涉略和興趣,純粹只是看到一篇文寫劉德華,讀了之後大感驚訝,訝異的不是劉德華如何如何,而是那篇作者的文筆與眼光,我好似瞬間被「圈粉」般,立馬上網買了他的書。文章是哪裡好,倒也不知如何確切形容,但就是自己心目中理想散文的樣貌,大概就是簡樸、細膩、有情、有梗,我是享受他的文字,多於好奇他筆下的名人。說真的,這幾年已少有如此讓我心動的散文,甚至是有點捨不得看完、刻意慢慢讀的散文,更是少之又少。

《鏤空與浮雕》:後來香港就再也沒有傳奇了

2021.12.14(二)
倫理學一直是我感興趣的學科,它主要探討的是「道德問題」,通常被分類在哲學底下,因此又稱作「道德哲學」。理論上,如康德學說、主觀主義、客觀主義、相對主義、功利主義、自由主義;應用上,如死刑、安樂死、墮胎、同性戀等等,都屬倫理學的範圍,是一門既牽涉道德理論、道德思考,也關係宗教、法律、風俗的學科。因此可以說,倫理學是結合許多不同觀點、立場的碰撞,並向各種可能保持開放;它除了能幫助我們把一件事、一個概念,釐清得清楚,還有最重要的,在各種聲音的傾聽和理解中,也會逐漸拉開、培養出我們對不同價值的接納包容,而這樣的接納和包容,正是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具備的。

2021.12.15(三)
倫理學關注道德問題,而佛教倫理學,便是以佛法的觀點來參與道德討論。目前台灣,不論教界學界,較為人熟知、專門投入於佛教倫理學研究的,應屬昭慧法師。其曾出版過《佛教規範倫理學》、《佛教後設倫理學》兩本專書,也是迄今唯二較有系統的佛教倫理專書。如儒家以「仁」為核心,而後圍繞著仁,開展出其他的倫理規範,昭慧法師也在這兩書中,將佛教倫理歸納為「緣起、護生、中道」,是以這三者,作為檢視、統貫、延伸佛教在各種倫理情境、倫理議題上,所採取的基本原則與理論依據。

2021.12.16(四)
昭慧法師的倫理研究,與其他純然在佛教經典教義中建構理論、正規科班出身的學術作品,是有些不同;當中最大的差異在於,他是帶著社會運動的實務經驗與啟發,在抉擇佛教的倫理立場。其基底的資料素材,是來自多年來,就各種社會議題,所寫成的佛教時論與短評,而後再從這些一個個各自獨立、先後、片段的內容中,發現其中實有一緊扣著「緣起、中道、護生」一以貫之的思考脈絡,而將之重新組織、定位成一系統的學說[*]

[*]如昭慧法師所說,他的《佛教倫理學》寫作歷程,與一般學者因蘊釀於一門學問久之,而著書立說的情形不同,他是先有生活體會與實務經驗,而後才尋求陳述此諸心得的「正規」框架。參見釋昭慧,〈自序〉,《佛教規範倫理學》,法界,2003.3,頁7。

2021.12.17(五)
就三大綱領來說,首先是「緣起」。佛教思想的各個面向,都與緣起有著或深或淺、直接間接的連結。其作為佛教最基本的法義,可說是一切佛教理論最基本的「公式」,因此想當然爾,佛教倫理學的起點,也在於此。它既是和合而生的因緣法則,也是因此故彼的精密因果律。因此,若就倫理規範的角度來看緣起的教示,亦是啟發我們洞見各種「此」、「彼」的依存與牽動關係,探究出當中影響、決定人行為軌範、價值意義與情境抉擇的判斷準則。

2021.12.18(六)
其次,則談「護生」。人在緣起法則的框架下,看似相形有限,但佛教的緣起觀卻不等於宿命論,佛陀說緣起的用意,也不會只是把一張交錯複雜的網絡關係圖,攤在我們眼前,叫我們無所作為。實際上,緣起雖說各個現象彼此相關,但彼此相關,卻不表示只能朝某一個固定、既定的方向走;而其實是恰恰相反,點出因緣「和合而生、離散即滅」、彈性、可變動的能動性。因此,佛陀的教導,正是要我們在每個具有無限可塑性的當下,積極注入善因、帶動善果,以改變既有的因果結構。而在共善亦共業的循環關係中,是沒有任何一隔別、孤立、絕緣、置身於事外的「因」,可單獨成「果」,而必須仰賴其他的助緣,才能有所作用;此觀點,用在人際的倫理規範中,也就是自、他間的互助互惠、彼此成就,由此即提供了由此至彼、由因至果、由為己至為人、由利己至利他的橋樑,而從「緣起」帶出「護生」的綱領。這當中亦蘊含著基於緣起的相依相存,對其他有情生命,所自然流露的同情關懷(情感直覺),以及「緣起」實然法則下,必然衍生、對應出「護生」的應然規範(道德自覺)。

2021.12.19(日)
最後的綱領:「中道」。昭慧法師對「中道」的定義是:「在可見聞覺知的因緣條件之中,無私地作相對最好的抉擇」[1],即中道是基於前述因緣的認知、護生的同情,所做出的權衡判斷與實踐準則。而中道定義中所透露的:一、即便我們深知緣起的前提與護生的原則,但每個人畢竟受限於有限的見聞覺知,無法窮盡所有因緣,因此,再妥切、縝密、謹慎的判斷,也只能把它視作「相對最好的選擇」,而非「絕對最好的真理」。二、「無私地作相對最好的抉擇」,即真正的中道是凌駕於私利,以無私的心作出判斷、發為行動,此中隱含著「中道」未必等於「中立」[2],中道並非迴避選擇或拒絕表態。

[1]釋昭慧,〈中道──佛教規範倫理學的實踐綱領〉,《佛教規範倫理學》,法界,2003.3,頁97。

[2]如昭慧法師說,保持中立,狀似迴避了選擇,其實依然是一種選擇,而且可能是坐視罪惡、苦難加深的壞的選擇。類同幾何線中間點的「中立」,並非「中道」,對「中道」的實踐者而言,有時為了「矯枉」,還必須「過正」,因而得採取「中間偏左」或「中間偏右」的立場。例如,在一片左傾的氛圍中,「中間偏右」可能才合乎中道;而在皆右派的大環境裡,「中間偏左」反而才是中道。參見釋昭慧,〈中道──佛教規範倫理學的實踐綱領〉,《佛教規範倫理學》,法界,2003.3,頁105-106。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自我的提醒

這段時間一些工作上的思考,讓我想到之前曾聽過一位佛教教授談自己辦大學社團的經驗。 起初,他在剛辦社團活動時,因為擔心大部分學生聽到佛教就不來了,於是便用許多活動作包裝,希望降低宗教的色彩,結果被琳琅滿目活動吸引來的人確實不少,但一段時間後他也發現,隨著社團主題愈來愈明確,多數人也漸漸不再來了。 幾次下來,他開始調整作法,甚至開宗明義地說這就是佛教社團,對佛法有探索興趣的人再來。結果來的人當然不比之前,寥寥可數,但他卻也發現,寥寥可數的這幾人,卻是之後會留下來、真正參與社團的人。 這個過程引發這位教授對佛法推展工作的省思。他對此的心得與結論,尤其讓我印象深刻:「大家都說推廣佛法要多開方便,但卻忘了《法華經》也說『正直捨方便,但說無上道』」。 這席話實際上是如雷震耳,深深印在我腦海中,尤其是「正直捨方便」五字,無疑對自己是一種深刻的提醒。 佛法修學以般若為母、以方便為父,強調兩者的共學與平衡。然而實際上,「方便」是一門不易掌握的學問,一則也許短期可見速成,但卻未必長遠;二則若無相應的智慧與原則,往往容易變成一種泛濫的「隨便」。 佛弟子希望推廣佛法,希望讓更多人認識、理解佛教,本無可厚非;但以我自己的觀察與經驗,是寧可般若不弘,也不要輕取方便。 回頭過來檢視自己從事的出版工作,也是推廣佛法的一種型式,許多環節都牽涉到如何使用方便、方便到什麼程度。然我真正希望透過這個機構帶給人認識的佛教,是有質感的,是理性的、人文的、人本的、自力的、具思想內涵和洞見的;即便拿掉所有宗教色彩,仍可以讓人看到祂的熠熠生輝,是一門值得我們細細深入與品味的人生哲學。 這不代表要把佛法講得很艱澀,但至少期待是「深入而淺出」的,淺出的背後是有見地在支撐的,而不是只為了流量或大眾的口味「淺入又淺出」,變成一種流俗。簡白地說,與其大而無當而浮濫,不如小而正直而精實。 每個經營的決策都不易,牽涉到主事者要把一個機構帶到哪、形塑成什麼樣子。這陣子我在反覆思考與沉澱中如是想,我若在工作的抉擇上,離開了上述這些根本精神,便也離開了發心、離開了自己的所學與專長,而失去了從事這份工作的意義。 寫下這篇,是我對自己近期工作一些想法與心意的釐清。希望提醒與勉勵自己:不忘初心、不離正直、謹慎於方便。

先度己,而後度他

無意中看到網路一句「先愛自己,而後愛人」,下方留言認同的人不少。 由此想到,許多大乘佛教徒,往往錯解乃至輕視小乘佛教的「自度解脫」,認為小乘行者不過是自了漢、非究竟的佛法。 實際上,小乘佛教的「自度」與上述這句道理一般,我們若能理解「先愛自己,而後愛人」,是一個懂得愛自己的人,才懂得進一步去愛人,便應該可以理解一個懂得自度的人,也才懂得如何進一步去度他。「先愛自己,而後愛人」與「先度自己,而後度人」是可以相互理解的,由自愛而後愛人、由自重而後他重、由自利而後利他,都是一貫的道理。 大小乘於自他之間的差別,其實也僅在於順序抉擇的先後,與相對修行法門的不同,而沒有誰高誰低、孰優孰劣,如續明法師所說的,大小乘是因志趣有異,故行有急緩。大乘學人並非不求自利,乃寓己利於他利之中;小乘學人並非不務利他,是將他利附於己利之下。 [1]  ----- [1]  「大乘志在利他,寓己利於他利之中;小乘意在自了,將他利附於己利之下,一急在為人,一急在自利。事實上,急在為人者,為己利而為人,自利者在不礙他中成就己利。因志趣有異,所以行有緩急,並非菩薩學人不求自利,並非聲聞學人不務利他。」續明法師,〈聲聞與菩薩戒〉,《律宗概述及其成立與發展》,張曼濤,大乘文化出版社,257頁。

信仰的格局

論文進入最後尾聲階段,寫結論,似乎也是在打包自己在這段過程中,諸多的感想與心得。 宗教與政治看似南轅北轍,但其實兩者都是強烈的意識型態,一旦有所認定,通常不易改變。防禦與捍衛的心理,多少總是有的,只是或隱或顯、或輕或重的問題。政治是如此,或許較不難想像,但其實宗教也是,忠誠與排他,往往是同時並存的。 也因此,許多之所以能開創一番新局、顯出不凡的宗教人物,除了是因信仰動機,更多的,其實是來自於他們的信仰格局。以我自己研究主題的證嚴法師與昭慧法師來說,最初便是因為看到這篇 〈交相映現法界的光輝〉 ,有了很深的感動:「透過昭慧法師情真意切的告白,彷彿讓我看到了一幅由兩人搭起手,景致千差萬異,卻又和諧共融的開闊佛教格局」,於是當作一篇期末作業來交,而後發展成碩士論文。 事實上,平凡如我們,其實是很難去看見與欣賞另一個和自己不同的人事物。但以上述的兩位法師來說,僅管性情、風格、路線迥然相差,卻是惺惺相惜、相互珍重。昭慧法師每逢因緣時機,必探望證嚴法師;2014年,內湖園區爭議案時,他獨自一人親上火線,為慈濟發聲。證嚴法師為此,對昭慧法師表達深重的感激,卻也對他在此之中所受的波及與委屈,感到萬分不捨;此外,2021年,昭慧法師獲頒日本庭野平和賞時,證嚴法師尤特別指示大愛電視台,務必全力支援相關的錄影工作。 昭慧法師在憶及他與證嚴法師互動的過往時,曾自言兩人是「溫婉堅毅的大姐姐會遇了刁蠻剛強的小妹妹,不冒出些許火花,也難!」或許早期的兩人,的確是相碰的「火花」,但到了晚期,卻應說是各自絢爛卻又相互輝映的兩道「煙火」。從批判到和好、從平行到相挺,我總覺得是兩位法師的心胸與氣量,成就了他們開闊的志業格局,也成就了當今臺灣人間佛教的活躍與多元。 這裡所說的格局,倒不是指他們對自身領域的抱負或規劃等等,而是指他們對彼此的欣賞與成就。「各美其美,美人之美,美美與共,天下大同」,這是社會學家費孝通提出的文明共處原則,這在兩位法師的互動與共同呈顯出的人間佛教景致中,應是得到了相當的體現。有時想想,或許人間佛教的體質本是這般,不只兩位法師如此,上溯至人間佛教的思想源頭:太虛大師與印順法師間,亦復如是。師生兩人在思想、性格及對佛法的抉擇立場上,均有諸多的不同,然太虛大師卻對印順法師提攜倍至,讓印順法師多次在著作中,提及對太虛大師的感念與敬意。而這樣的師徒互動,亦同樣出現在印順法師與證嚴法師之間、與

學佛與佛學

佛教徒或許曾聽過一句話:「學佛,不是佛學」,或最近我也聽到一位法師說,修行不需要佛學,言談中隱約流露著對佛教義學的輕視。然而,或許是自己這幾年在研究所有些歷練與心得,因此不免想為佛學、為佛教學術說兩句話。 比較圓滿的說法,或許應說佛教是既包含了「學佛」,也包含了「佛學」,故說「佛教不『只』是佛學」,應是比斷然地說「佛教不是佛學」來得適切。 在佛教的信仰圈中,向來對佛學存在著距離與既定(刻板)印象,這我是知道的,多少認為佛學或佛教學術空談義理、說食不飽等等的;但其實作為一個佛教徒,我是很慶幸自己的信仰有著學問、學理的面向,這代表著它有一定的「品質」,清晰、合理而不含糊,在信仰和實踐的背後,同時有著思想義理的深度,重視獨立思考、自主判斷與理性的反省。 盡畢生心力致力於佛教教育的聖嚴法師便曾說,「學術的研究,一向是屬於少數人的工作,但它是帶動和指導多數人生活方向的軸心。絕大多數的人雖然不知道專家學者們在講些什麼,但是專家學者們卻為每一個時代和社會負起了帶動、指導、設計、影響的任務」 [1] 、「佛教之所以能夠經過二千五百多年而歷久常新,愈傳愈廣,就是因為有其精深、博大的學術內涵」 [2] ;同時在信仰與學術之間,也說:「若無信仰的實踐,便不是宗教而僅是倫理學說;宗教的信仰和實踐,又必須有其深厚的哲學理論做為指導的基準,方不致流為地方性、民俗性和非理性的鬼神信仰」 [3] 。 如是,對佛教能同時擁有這兩個面向與優勢:實踐與義解、信仰與學術、學佛與佛學,我們應是珍視乃至自豪的,又何必非得孤取其一,而不能兩全其美呢? 當然,佛教作為一宗教,意味著它是以實踐導向的,此無可厚非;然若只單純以信仰層次來認識它,亦難以掌握到佛法的全面特質,反而不免讓人有入寶山卻空手而回之嘆。 如此說來,佛學與學佛之間,仍應是如何平衡、如何兼顧的問題,視彼此為必要的「助行」,兩者之間應是盡力保全與圓滿,而不是去切割它們、疏離它們。佛教既強調解行並重,就表示學佛與佛學從來不是相反相對、背道而馳的,反而應是愈走愈靠近、愈靠近愈讓人看見佛法的全貌。 ----- [1] 引自《法鼓全集》第三輯第三冊《教育 ﹒ 文化 ﹒ 文學》〈承先啟後 ──召開「中華國際佛學會議」緣起〉,聖嚴法師講於一九九○年一月十二日。 [2] 同上註。 [3] 引自《法鼓全集》第三輯第三冊《教育 ﹒ 文化 ﹒ 文學》〈「第二屆中華國際佛學

每日小記(44)

2022.4.11(一) 儒家的「情→禮→法」,傾向強弱的不同,禮從情而來,嚴謹的情,便是禮;而嚴謹的禮,便是法,可見即便是法,也是從情與禮而來,是情與禮的強化和深化。相對的,西方的「情、理、法」,則傾向屬性的不同,當三者放在一起思考時,考量的是三者相對、拉扯的張力,多於拿捏輕重、強弱的不同。 2022.4.12(二) 中國人重視「和」的概念,在家庭上講「家和萬事興」,在事業上講「和氣生財」,在修養上講「發而皆中節,謂之和」、「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」,在倫理規範上講「禮之用,和為貴」,在自然上講「天人合一」、「和生萬物,諧得自然,萬物萬象之根本也」,其間反應出的哲學思維方式與脈絡,即張載《正蒙太和篇》中的「有象斯有對,對必反其為;有反斯有仇,仇必和而解」,意指一切現象都有對立對反,對立對反導致相斥相仇,而相斥相仇的結果,最終必將歸於調和。此「和」,即中國人看待人事互動與變遷,背後的事理原則及指導精神。 2022.4.13(三) 相對於中國人之重視「和」,西方則重視「序」,是以公眾原則,來保障個體的自主與整體的秩序,團體秩序是從清楚、平等、透明、公正的界線而來,而非訴諸「各退一步」、「吃虧就是佔便宜」、「犧牲小我、完成大我」等退讓、求全或壓抑自我的方式來完成。 2022.4.14(四) 從「勇而無禮則亂」、「不學禮,無以立」,到《禮記》中說道德仁義、教訓正俗、君臣上下、父子兄弟等非禮不成、不備、不決、不定、不親、不行、不誠不莊[*],均可見儒家之重視禮,是以禮為最基本的社會秩序與倫理規範。同時又說「克己復禮為仁;一日克己復禮,天下歸仁焉」、「禮之用,和為貴」,可知禮是我們發於內在仁心,而形之於外的自我維繫行為,其之作用,是使人與人、人與社會能安於和諧的秩序而不紊亂。 [*]《禮記·曲禮上》:「道德仁義,非禮不成;教訓正俗,非禮不備;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;君臣上下,父子兄弟,非禮不定;宦學事師,非禮不親;班朝治軍,淮官行法,非禮威嚴不行;禱祠祭祀,供給鬼神,非禮不誠不莊。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。」 2022.4.15(五) 《禮記》中說:「禮也者,理也」,古代儒者為避免禮淪為「禮數」,故將「禮」與「義」、「理」之意涵相結合,即以理性、理則的方式,探討禮中正義、正理,以證成禮的合理性。可說,「理」乃「禮」之「義詮」,禮而無理,則流於虛文、空洞與形式,故以理作為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