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年紀讀書,體力、記憶力都不如學生時代,所以最近也讓我覺得,現在讀書,方法策略上,不能像年輕人是用「努力」、「苦力」來讀,得換用一些「巧力」──靠思想、觀點和歷練上的成熟,用「巧力」換「巧思」來讀。這也有些像之前所寫的,是「跳出來」比「走進去」重要、「沉澱」比「投入」重要。
2021.11.16(二)
星雲大師曾談及佛光山對佛教有16個方面的影響,包括:「傳統→現代」、「獨居→大眾」、「梵唄→歌詠」、「經懺→事業」、「地區→國際」、「散漫→制度」、「靜態→動態」、「山林→社會」、「遁世→救世」、「唯僧→和信」、「弟子→講師」、「寺院→會堂」、「宗派→尊重」、「行善→傳教」、「法會→活動」、「老年→青年」。這16個變遷頗有意思,每個面向都可以細部來談,而且或不只就佛光山對佛教的影響是如此,其大致反應的,也是台灣戰後佛教的整體走向。(其中「傳統→現代」、「獨居→大眾」、「山林→社會」、「遁世→救世」,即人間佛教的特色主張)
2021.11.17(三)
「禮」作為儒家重要的準則規範,若要談的不那麼厚重或制約,或許還是要回到「人情」──人之常情、人之常道來理解。人情,即人自然、直覺、普遍、共通的性情。許多儒家的觀念裡,其實都隱含這份人情,如五倫是人際之情、仁是惻隱之情。而作禮的本意,亦是為抒發人情、洩導人情,使常情常道能充分顯發,同時又合於當然之節,是順自然之情,而合理地成全。
2021.11.18(四)
如成語「禮為情貌」所說,情與禮不但互為表裡,更可說是「先有情」而「後有禮」。意即談禮,不能忽略談情;沒有情,也撐不起禮。如「斬衰,三日不食」、「鄰有喪,舂不相;里有殯,不巷歌」、「子食於有喪者之側,未嘗飽也。子於是日哭,則不歌」,不食、不相、不歌、未嘗飽也,都是我們在身旁人遇喪時,基於人情的流露、常情的體貼,很自然而然同理出的反應、節制和應對。
2021.11.19(五)
一言以蔽之,禮之初發,人情而已;禮,乃依情而立,各安其情所用。正如《禮記》中說:「禮者,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」、「聖王修義之柄、禮之序,以治人情」、「此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實也,禮義之經也;非從天降也,非從地出也,人情而已矣」,這些所表明的,都是禮本因人情而設、因人情而修,甚至禮的本身亦「人情而已矣」。
2021.11.20(六)
如此看來,儒家是「情→禮→法」,而非「情、理、法」,是由情而入禮而入法,三者乃循序漸進、逐步展開,是後者包含著前者,再作擴大或深化;而情、理、法,基本上則是平行的、分立的,沒有順序與從屬關係。也可說,「情禮法」,傾向強弱的不同;「情理法」,偏重屬性的不同。
2021.11.21(日)
禮與法之相較,「禮」是從人性直覺的情感,輔以理性的教化和調節。其思維與西方社會出於大眾、公共秩序的維護所產生的「法」,在立意、設想和實踐方法上,都有所不同。毋庸諱言,相對於現代社會重視的「法治」,「禮治」難免有重人輕法、濫情而理盲的傾向;然而,禮之從人的思想、性情、品格教育中著手,亦有著長遠、無法替代、涵養精神內在、帶動良性循環的價值和功能;片面地揚棄為過時、守舊的八股教條,同樣有失偏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