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11.8(一)
《魷魚遊戲》中對人性生存本能、欲望的描寫(當然也有良善的部分),讓我想到昨天研討會上,王本榮教授談到素食運動的困難。其實人類對飲食(肉食、美食等)的誘惑,有時是很難透過理性招架的,這跟多巴胺在人體中帶動強化的生存機制有關,多巴胺刺激過多,便可能會在無意識的情況下,主宰、綁架我們的行為。因此,他認為要克制這種本能的欲望,還是必須靠「教化」,想法與觀念上的轉化,可重塑我們的神經網路,進而改變大腦的結構,形成新的生物變化與心理現實。我由是想,一方面不該給人性過多的呵責,人畢竟是生存本能的動物;但另一方面,人或許也是萬物之中,唯一可教化、可透過心靈力量來改變物質結構的物種。
2021.11.9(二)
宗教裡常出現「修」這個字,修身、修心、修行等,有自省、涵養、對治、鍛練的意思,而一旦信仰了宗教,好像也就該朝這些方向努力。我想,某種程度上是如此,宗教必然帶有一定的理想性和教化性;但有時倒也覺得,現代社會因於一定的教育水平和道德氛圍,除了少數特殊人格缺陷或心理問題,其他的,多半只是每個人個性或特質上的差異,而這些差異,是否須要那麼必要得去調整或改造,我是保留的,甚至比較多偏向在高壓的現代社會,反而是要學習接納自己多些、欣賞自己多些。
2021.11.10(三)
現在不少宗教教導的,也開始傾向強調「接納」,而非「修正」,是要欣賞自己、接納自己,而不是一味把自己改造成誰。以佛教為例,近年頗為流行的正念修行(mindfulness)[*],所專注的也是一份單純、如實的覺察,是對自己身心狀況的全然接受,與之和平共處,而不做其他的價值判斷。意即正念的「正」,並非像過去那般強調「修正」、「改正」,更是注重與自身建立良好的關係,肯定自己、支持自己。
(1)不對自己的情緒、想法、病痛等身心現象作價值判斷,只是純粹地覺察它們;
(2)對自己當下的各種身心狀況保持耐心,有耐性地與它們和平共處;
(3)常保「初學者之心」,願意以赤子之心面對每一個身、心事件;
(4)信任自己、相信自己的智慧與能力;
(5)不努力強求想要的目的,只是無為地覺察當下發生的一切身心現象;
(6)接受現狀,願意如實地觀照當下自己的身、心現象;
(7)放下種種好、惡,只是分分秒秒地覺察當下發生的身、心事件。
相關文章:不要評價自己,只要正視自己
2021.11.11(四)
父母有教養之責,我很認同,但實在不忍看到父母得為了成年孩子的錯誤下跪、道歉。天下父母心,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龍成鳳,社會在公審他們之餘,或可想想幾位父母,此時難對人言、只能往肚裡吞、一肩扛起的痛心與無奈。他們不是犯錯者,甚至也是某種程度的受害者,焦點要回到孩子身上,成年即代表須對個人行為負責,沒有人可以替代。父母收拾、父母道歉的文化,只會在無形中溺愛、保護、縱容出更多的爸寶、媽寶。
2021.11.12(五)
通常區分學佛者為兩種類型,一是「信行人」、一是「法行人」。據印順導師對這兩類的描寫,信行人是「簡單直捷、提起便行」,他們的個性慣習於信順,一切隨信心而轉,是師長怎麼說,就怎麼信、怎麼行,因此對信行人甚至不用說多,說多了,有時反而把人弄糊塗了。法行人則是慣習於理性的,聽了師長的教導後,會深入探問所以然、會打破沙盆問到底,因此要有完全、深刻的理解,法行人才會開始修學。可說,一者偏於信、一者偏於智;一者重於情意、一者重於智性,兩者並不相離,但各有偏重[*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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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11.11(四)
父母有教養之責,我很認同,但實在不忍看到父母得為了成年孩子的錯誤下跪、道歉。天下父母心,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龍成鳳,社會在公審他們之餘,或可想想幾位父母,此時難對人言、只能往肚裡吞、一肩扛起的痛心與無奈。他們不是犯錯者,甚至也是某種程度的受害者,焦點要回到孩子身上,成年即代表須對個人行為負責,沒有人可以替代。父母收拾、父母道歉的文化,只會在無形中溺愛、保護、縱容出更多的爸寶、媽寶。
2021.11.12(五)
通常區分學佛者為兩種類型,一是「信行人」、一是「法行人」。據印順導師對這兩類的描寫,信行人是「簡單直捷、提起便行」,他們的個性慣習於信順,一切隨信心而轉,是師長怎麼說,就怎麼信、怎麼行,因此對信行人甚至不用說多,說多了,有時反而把人弄糊塗了。法行人則是慣習於理性的,聽了師長的教導後,會深入探問所以然、會打破沙盆問到底,因此要有完全、深刻的理解,法行人才會開始修學。可說,一者偏於信、一者偏於智;一者重於情意、一者重於智性,兩者並不相離,但各有偏重[*]。
[*]印順導師,或是隨信行;或是隨法行,《成佛之道》,正聞,2014,頁151-152。
2021.11.13(六)
將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中對兩類人的描述[*],換成比方來說,信行人是「乖乖牌」,老師說什麼,他就做什麼,不太會去想應作、不應作、能作、不能作的問題,是「聞已便住」、「亦不思察」。法行人則是「好奇寶寶」,老師說什麼,他便要先問為什麼,得先經過他的思考理解,轉換成個人意志,才會去實踐,是須「審思察已然後作之」。
[*]參見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54。
2021.11.14(日)
意即信行人是從「信」入門,佛陀是覺者、是尊貴的老師,所以佛法無庸置疑是理應信受奉行的真理,因此,乃從聖言量、絕對的信心信賴中,產生歸信、追隨的力量;法行人則是從「法」入門,是從認識、理解、思考中,認同佛法的真實性、合理性,或發現佛法正是自己困惑、尋求的解答,因而選擇了佛教,他與「情感上由信為先」的信行人不同,法行人對信仰的選擇和依止,是從「理性上對法的信服」而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