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六)
一般佛教主張迴避政治,主要是政治畢竟是一個高度複雜的領域,牽涉的現實因素甚廣。然而,迴避政治,卻不等於不關心我們所處的社會,矇著眼睛、與社會問題割蓆。而我們對受難者的同情,基本上也是一種本能的流露,無法去分別政治與非政治,或非政治的才能關懷。
(七)
無論哪一方,都是一種苦。面對未知、危險的那份緊張與不安,雙方其實都是有的,但凡心不能自主,在佛教都是一種「苦」。
(八)
慈悲殺生、以武止惡,有時確實是一個有效的手段;然而在反擊、暴力的當下,能提起慈悲的正念,其實是非常不容易的,尤其需要很高的修養及境界。甚至更多時候,我們是以慈悲為名,卻落入仇恨的情節而不自覺。
(九)
社會運動的參與,個人覺得應跟「出家」一樣,須先跟父母、家庭溝通,取得共識後,才來作決定。也就是說,認同「社會運動」與「出家」都是一種更高理想的追求,某種程度上,都是棄小家,帶著另一種情節和胸懷,走入一個更大的格局;然而,人生也有其他的角色與責任,需要去圓滿,而這一路上,若有家人的支持,內心應會更加踏實,且無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