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的因果,雖是相生相成,具有雙向成立的關係;大致上,既能由因而果,亦相當程度能由果推因。但在詮釋與表述上,「勿造惡因,遠離惡果」,與「就其惡果,說必有惡因」,還是不太相同。好比經典上說不殺生,可遠離短壽多病;與我們看到人遇災劫,便說這是因果業報,所傳遞的重心,尤其是給人的感受,還是十分不同的。
佛教因果觀的用意,還是在於事理的爬梳、前因的導正,而不是在後果上,以恐怖意識來嚇人;是教導「謹慎於因」,而非「論斷於果」。兩者或許盡乎相當、可逆,但仍有側重的不同與輕重強弱的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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