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身從事文字相關工作,也愛看書,算得上是與文字相處多年。這幾年則逐漸發現自己閱讀與寫作風格上的轉變。年輕時看書,即便對書中內容,體會得不深,光就欣賞文字,也是一種享受。現在看自己當時寫的文章,也大多是這般,泰半是為賦新詞強說愁、妝點賣弄多些。之後,隨著人生閱歷有了,書卻是讀得愈簡愈白,愈不耐文字上過多的妝飾,或迂迴、或隱晦。
這或許也是發現自己喜愛的原來是「哲學」,而非「文學」的一個過程。尤其是讀研究所這幾年更是,學術的要求在真、在名實相符、在嚴謹精確,尤其老師教授們個個是「明眼人」,不是在文字上炫技、丟幾個華麗的煙霧彈,就可以矇混過去的。
當然這也不是說對文字完全不講究,只是希望自己現在的寫作,是真誠、簡明而紮實的,用字的精確與誠懇,應更重於觀賞性和優美性。
尤其我希望將這樣的風格,帶入佛學的寫作與探討中。大乘佛教(尤其是傳入中土後,與玄學、老莊合流的佛教)為聲聞佛教批評的其一原因,就是想像過多、玄妙過甚,而失去了原初佛教素樸、務實、經驗的性格。但實際上,中國化的佛教,不論在思想層次、修養層次,亦有其深刻、深厚的內涵,只是在傳統上,慣以「得象在忘言,得意在忘象」的方式來詮解事理。這種超言絕象的敘事風格與宇宙觀,雖是中國哲學的特色,但過度的虛玄、隱喻、想像與高攀,卻反成一種撲朔迷離、虛無飄渺的空中樓閣。
誠然,在宗教上,境界的表彰固然重要,但仍可以試著使其明朗些、透亮些、可親近些;如印順導師說,佛法雖然高深,但必須立基於平常,本於人人能「知」能「行」的常道。既是要使人人都能理解、都能實踐,我想,表達方式的淺顯易懂、平易近人,應該是有其必要的。
總之,既是反璞歸真,也是回到寫作「述志為本」的立意與初衷。如劉勰〈情采〉一文寫的:「情者文之經,辭者理之緯;經正而後緯成,理定而後辭暢:此立文之本源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