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上可知,公益與公義各具功能,兩者乃互即互益的合作關係。曾有論者稱慈濟對公眾事務的參與,只專注於特定層面,忽略結構性的問題;同樣的,也有人認為社會運動的制度改革不究竟,當從教育人心著手。這些觀點建議,並非難以理解,但事實上實踐分工,並不礙於理念相通,各個團體各有側重、各有強項,這也符合現代社會專業分工的趨勢。如醫學的分科,即代表人體各個系統,需要更細緻的分門領域,分工分化的發展,其實有助於人類醫學的整全進步。易言之,所謂合作互補,是建立在各自專長的領域上,發揮不同的社會功能與貢獻,而非勉而求同,削弱抹平彼此的特色。
這亦可從昭慧法師寫過的幾段內容,得到類似的啟示。其一,是在〈交相映現法界的光輝〉一文,[1]昭慧法師文中提及他與證嚴法師入世實踐風格、路線的諸多差異,然卻也在多年後體會到「也許,緣起世間的眾生根性不一,慈善救濟與社會運動,也各有其功效與局限,不可能形成單一的標準答案」;及在另一篇〈當代台灣「人間佛教」發展之回顧與前瞻〉中,[2]也有相同的感觸:「社會關懷的任何一種路線,都有其因緣條件的限制。完全不介入法律與政策的慈善救濟,以及擺明要介入法律舆政策的社會運動,各有特長,也各有瓶頸,因此不妨各司其職,互為奧援,共同促進『嚴土熟生』的大乘理想」。
我們的社會是一個規模且複雜的有機體,乃由不同層次、方面,相互作用、交錯而成,本不易有一組織團體可以面面俱到、一手包辦。而大乘佛法的超越性,也在於核心精神的掌握下,能夠包容不同形式差異的發展,而非定型化長成每個都一樣的模子。再者如前述,兩位法師帶領的成員組成明顯不同,一個是情感導向的人情社群,一個多為理性導向的知識份子,是故其性情特質、心理需求,與期待中信仰實踐的方式,亦有著極大的相差。我們無法期待慈濟涉入公共政策,或昭慧法師投入慈善關懷,一樣會有出色的表現。好比不同的孩子,總有不同的特質與天賦,放在對的位置,順勢發展,才能發揮所長。各有差異,也代表各有專精,就整體言,是分工而合作、互異而互補,而臺灣人間佛教也是在這樣開放的原則與空間下,共構起這片多元並茂的蓬勃景況。
*摘自《「人間佛教」的社會實踐──以證嚴法師與昭慧法師為對比探索》,〈「公益」與「公義」:入世關懷之對比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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