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覺主義(intuitionism)強調以人的直覺來認識世界,認為直截直觀的感受,比理性邏輯、理性運作,更能了解外在的世界。此觀點用在倫理學,即主張「道德直覺(moral intuitions)」,認為人們的道德概念和判斷,是一種直覺,它不需要經過思考、討論、定義、推演、證成等過程,就能自然而然感受之、辨識之。
2022.2.15(二)
換言之,道德直覺是自明的。而我們對道德認知之所以會有分歧,是因為每個人有不同發達程度的道德直覺。也可以說,在道德議題上,與其說人們所表達的,是一種價值的判斷,更應說是一種感受和情緒。
2022.2.16(三)
此亦有些類似《大智度論》中所說的:「以有苦樂因緣故,有善、不善」,是因苦、樂,才有了善與不善的分別。或說,佛教中所談的是、非、善、惡,實際上,都不離於內心直覺的感受,是因苦而說惡、因樂而說善。以這個角度而言,道德判斷在佛教裡,也是不待分析的簡單概念,或善或惡,是直接由內心或樂或苦的感受來界定的。
2022.2.17(四)
如此,「心」便成了一切道德基礎的根源。一個人心的品質愈純淨,道德行為與道德判斷也愈崇高。所以,許多修行、修道傳統,都講修心:「存乎一心」。由此脈絡衍生的道德教育,便重在心性的啟發與自覺的反省,而不是理性的推導、邏輯的演繹或知識上的討論。或說,是「良心」更勝於「良知」,「心之所感」更勝於「心之所知」。
2022.2.18(五)
專長研究道德心理、道德情感的美國社會心理學家海德特(Jonathan Haidt),同樣認為道德判斷並非理性思考的結果,在他「大象與騎象人」的比喻中[*],真正有主宰力量的是大象,也就是道德直覺;而人的道德判斷,亦是「直覺先行,推理後至」,是我們先在道德事件中,產生了道德直覺和道德判斷,之後才再找證據來合理化道德直覺、為道德直覺背書。
[*]海特將大象比喻為「道德直覺」、騎象人比喻為「道德推理」,當大象與騎象人意見不一時,看似有著駕御位置與決定能力的騎象人,其實是攔不住大象的力量和意志的。
2022.2.19(六)
然而,直覺既是內心的感受與本能的反應,也等於是一個人主觀的意見;由此產生的道德判斷,自然會因每個人相異的文化背景、人生際遇,而有不同。如海德特雖歸納人類有先天共有的道德認知[*],但此道德認知,也會因每個個體的差異和後天的經驗,有不同強弱的判斷標準。
[*]海德特將此道德認知,分為以下六組原則:「關懷與傷害」、「公平與欺騙」、「自由與壓迫」、「忠誠與背叛」、「權威與顛覆」、「聖潔與墮落」,每組原則中分屬兩端的對立,通常便是「自由派」與「保守派」所持的不同立場。參見強納森.海德特(Jonathan Haidt)著,《好人總是自以為是》The Righteous Mind: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,大塊文化,2015,頁206-265。
2022.2.20(日)
因此,雖說人作為具有深細覺察能力、感知能力的物種,或可擁有一定程度的道德直覺;但承認「道德直覺」的存在,卻不意謂否定「道德理性」的重要。理性,畢竟是現代社會普遍共識的溝通基礎。或說,即便如海德特所主張的,是「直覺先行,推理後至」,也還是表明了完整的道德判斷,必須兼顧著理性與直覺,意即直覺雖是先行,但而後透過深入、縝密、細緻、反復的思考所形成的理據,作為一種前線的支援,應也是同等的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