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治心 vs 治境(三):交互貫穿的帶動關係


以上雖只稍作略舉,但應足以顯示社會問題盤根錯節的複雜性,可說治心與治境,兩者是「徒善不足以為政,徒法不足以自行」,需要彼此的助成,擇一缺一、顧此失彼,都將窒礙難行。

因此,本章雖是以「治心」與「治境」分別定義兩位法師社會再造的路線方式,但也只是傾向、側重的不同,無法截然劃開兩者。舉例來說,證嚴法師雖重於治心,卻不能說其沒有制度的思考,此思考大至慈濟多重事業體下,分工、分組、分能的安排,小至「以戒為制度,用愛來管理」的團體紀律與原則,都是一種制度,而社會的制度,也就是這些微型規約的放大版。另外,從證嚴法師初出家的「不趕經懺」到「走入慈善」、「不托缽化緣、不受供養」到「開創靜思家風」,其所開創的慈濟修學型態,無疑也是一種佛教修行制度的革新。

相對的,昭慧法師雖重視法令體制,卻也說:「人心向善的意願,才是道德最大的力量。如果只是條文規範驅策吾人,勢必也有鑽戒律漏洞的情事。同理,並不是每一個人都熟悉憲法、民法和刑法的條文內容,但一般大眾還不至於經常觸法,這就是內心向善的自律精神使然」[1],並曾提到不論戒律或法律,在其具體條文之上,必然有一個根本理念,條文祇是根本理念的具象化表現。[2]換言之,條文是因理念而設、因社會人心的意願趨向而有而更動的,要改變制度,一樣得先從改變大眾的觀念開始;制度的改造,同樣無異於思想的改造、人心的改造。

如是觀之,證嚴法師的社會再造,更應說是以「治心」達成「治境」,其行動表面雖不觸及社會制度,卻不能說不會帶來結構的改變,如張維安對慈濟行動的觀察,形容為另類的、軟性的、無聲的社會運動,是以逆著結構而行的個別行動,在發揮改變既存結構與現有體制的可能力量;同時並以棋局為例,雖然每個棋子的走法,都有規則上的限制,但每個棋子的每一步移動,也都是在改變整體棋局的結構。[3]換言之,起於底層的改革(reform from below)與微觀層次的努力,一樣會帶來重組的可能,成為改變結構的來源;而這種內在性的自覺,往往才是觸發與帶動整體社會不斷前進的持續力量。

同樣的,昭慧法師的社會再造,亦是以「治境」帶動「治心」。制度是對機的施設,而真正要影響、活絡與汰舊換新的,其實是整體社會的觀念與共識。此可借引英國首相邱吉爾(Winston Churchil)的名言:「我們形塑建築,之後建築形塑我們。」(We shape our buildings; thereafter they shape us.),[4]將句中的「buildings(建築)」換成「institutional(制度)」,應也是適用的,即我們形塑了制度,而制度也形塑著我們,社會人心同樣會隨著制度框架的改變而改變。

可見,一方面是整體的價值共識產生了制度,一方面也是依制而行,令道德期待在規範好的道路上,逐漸被養成。如前述的「導之以法」與「齊之以律」之間,對治「內心的」,自然會帶動「身語的」;發揚「行善的」,便是助於「息惡的」;設立「制度的」,也是在強化「義理的」;建構「他律的」,亦是在導向「自律的」。因此,治心、治境,方法路數雖不相同,卻可相通。或更確切的說,治心與治境,其實是整合思考後,所分化而出的兩條路線,不但無法彼此替代,更是相互成全、相互增益的。差別只在方向取徑上,一者由下而上、由內而外,一者由上而下、由外而內,但最終的目標,都是通向彼此而上下貫穿的。

-----

[1] 釋昭慧著,〈有關「自然律」與「自然道德律」之佛法觀點──從實然的現象與法則,到應然的原理與原則〉,《佛教後設倫理學》,法界,2008,頁90。

[2] 參見釋昭慧,〈戒律與政治、法律原理之同異〉,《東方宗教研究》,第4期,頁109;釋昭慧著,〈比較原理:戒律與政治、法律〉,《律學今詮》,法界,2004,頁178。

[3] 參見張維安,〈佛教慈濟與資源回收──生活世界觀點的社會學分析〉,《佛教與社會關懷學術研討會論文集》,財團法人中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,1996.1,頁67-97。

[4] 邱吉爾(Winston Churchil)於1943.10.28公開演講內容。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自我的提醒

這段時間一些工作上的思考,讓我想到之前曾聽過一位佛教教授談自己辦大學社團的經驗。 起初,他在剛辦社團活動時,因為擔心大部分學生聽到佛教就不來了,於是便用許多活動作包裝,希望降低宗教的色彩,結果被琳琅滿目活動吸引來的人確實不少,但一段時間後他也發現,隨著社團主題愈來愈明確,多數人也漸漸不再來了。 幾次下來,他開始調整作法,甚至開宗明義地說這就是佛教社團,對佛法有探索興趣的人再來。結果來的人當然不比之前,寥寥可數,但他卻也發現,寥寥可數的這幾人,卻是之後會留下來、真正參與社團的人。 這個過程引發這位教授對佛法推展工作的省思。他對此的心得與結論,尤其讓我印象深刻:「大家都說推廣佛法要多開方便,但卻忘了《法華經》也說『正直捨方便,但說無上道』」。 這席話實際上是如雷震耳,深深印在我腦海中,尤其是「正直捨方便」五字,無疑對自己是一種深刻的提醒。 佛法修學以般若為母、以方便為父,強調兩者的共學與平衡。然而實際上,「方便」是一門不易掌握的學問,一則也許短期可見速成,但卻未必長遠;二則若無相應的智慧與原則,往往容易變成一種泛濫的「隨便」。 佛弟子希望推廣佛法,希望讓更多人認識、理解佛教,本無可厚非;但以我自己的觀察與經驗,是寧可般若不弘,也不要輕取方便。 回頭過來檢視自己從事的出版工作,也是推廣佛法的一種型式,許多環節都牽涉到如何使用方便、方便到什麼程度。然我真正希望透過這個機構帶給人認識的佛教,是有質感的,是理性的、人文的、人本的、自力的、具思想內涵和洞見的;即便拿掉所有宗教色彩,仍可以讓人看到祂的熠熠生輝,是一門值得我們細細深入與品味的人生哲學。 這不代表要把佛法講得很艱澀,但至少期待是「深入而淺出」的,淺出的背後是有見地在支撐的,而不是只為了流量或大眾的口味「淺入又淺出」,變成一種流俗。簡白地說,與其大而無當而浮濫,不如小而正直而精實。 每個經營的決策都不易,牽涉到主事者要把一個機構帶到哪、形塑成什麼樣子。這陣子我在反覆思考與沉澱中如是想,我若在工作的抉擇上,離開了上述這些根本精神,便也離開了發心、離開了自己的所學與專長,而失去了從事這份工作的意義。 寫下這篇,是我對自己近期工作一些想法與心意的釐清。希望提醒與勉勵自己:不忘初心、不離正直、謹慎於方便。

先度己,而後度他

無意中看到網路一句「先愛自己,而後愛人」,下方留言認同的人不少。 由此想到,許多大乘佛教徒,往往錯解乃至輕視小乘佛教的「自度解脫」,認為小乘行者不過是自了漢、非究竟的佛法。 實際上,小乘佛教的「自度」與上述這句道理一般,我們若能理解「先愛自己,而後愛人」,是一個懂得愛自己的人,才懂得進一步去愛人,便應該可以理解一個懂得自度的人,也才懂得如何進一步去度他。「先愛自己,而後愛人」與「先度自己,而後度人」是可以相互理解的,由自愛而後愛人、由自重而後他重、由自利而後利他,都是一貫的道理。 大小乘於自他之間的差別,其實也僅在於順序抉擇的先後,與相對修行法門的不同,而沒有誰高誰低、孰優孰劣,如續明法師所說的,大小乘是因志趣有異,故行有急緩。大乘學人並非不求自利,乃寓己利於他利之中;小乘學人並非不務利他,是將他利附於己利之下。 [1]  ----- [1]  「大乘志在利他,寓己利於他利之中;小乘意在自了,將他利附於己利之下,一急在為人,一急在自利。事實上,急在為人者,為己利而為人,自利者在不礙他中成就己利。因志趣有異,所以行有緩急,並非菩薩學人不求自利,並非聲聞學人不務利他。」續明法師,〈聲聞與菩薩戒〉,《律宗概述及其成立與發展》,張曼濤,大乘文化出版社,257頁。

低潮的時候

人在低潮的時候, 找一個不思前後、只說沒營養話、陪著你罵人的人,或許比找一個有修養智慧、開口就是心靈雞湯的人有用; 找一個悲觀消極、看得見你頭上烏雲、聽得懂你的黑是什麼黑的人,或許比找一個樂觀積極、眼見都是條條大路通羅馬、不懂你為何看不到光的人有用。 情緒的紓解,或許也是負負才能得正。

小愛的修行

都說修行要走入大愛,然而或許真正的修行在小愛。 大愛是清明,但許多時候,只是特意去避開人生的險,而選擇一條相對簡單、沒有煩惱與過多情愛牽纏的路; 小愛看似染塵,但其實是直迎各種人生可能的挑戰和試煉,真正在人心萬般難以捉摸與調御的愛憎取捨裡,一步步淬煉。

讀書與寫作

讀書與寫作,不該用「相得益彰」、「相輔相成」這類的詞來形容,雖不致不對,但總還是過於刻意與用力了些。 應說(也或者是浪漫地說、理想地說),讀書與寫作,是一種出入間自然平衡的相協。書讀多了,想法就多了;想法多了,自然便想抒發宣洩,而不吐不快。此情無關乎是以閱讀來提升寫作,或以寫作來維持閱讀等等,而只是極其自然的、單純的、一出一入的平衡、有來有往的互動。 那麼,說「相映成趣」或許會比「相得益彰」、「相輔相成」好些;總之,不那麼作務實與利益之想,而只是單純體會兩者間的興味與怡然……